工作时间及休假

工作时间

我们要求每位同事保证每天 8 个小时的工作时间。工作时间的安排采取半弹性的方式,让大家尽可能根据自身需要来安排。比如有小孩需要接送的同事可以选择早到公司也早离开。但为了确保大家的工作时间有足够的重叠,我们要求早上最晚到公司的时间不晚于 10:30。早晨请假半天的同事应至少在 14:30 前到公司。如果有特殊原因导致不能在此前到达的情况,请在要求的最晚时间(10:30/14:30)前通过 IM 群或邮件通知大家。迟到半小时内的同事请在微信群发 20 元红包,累计在迟到基金。迟到基金将用于集体团建活动,公司不会挪作它用。

如果可能需要请假但不确定,请先请假,如果没有实际发生可以撤销。

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,并且没有提前在请假系统请假,也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,作为无故旷工记录,并按照以下规则处理:

  • 旷工时间的工资以半天为最小单位双倍扣除。
  • 若在 30 个连续自然日内出现三次或以上无故旷工,公司有权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」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。

在有合理原因无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(如自己或家人突发重疾等),可在事后由主管批准作为例外按照正常请假处理。

在家办公

如果因为临时原因不能到办公室(比如生病有轻度症状,不便到办公室但无需休息),且工作可以在线上完成、可以按照以上要求的时间工作时,可以申请在家办公。在家办公时应该保持在公司的 IM 工具上积极回应的状态。如果无法保持高效工作的状态,应该请假。如果有较长期的在家办公需求,应该提前向主管提出并得到批准。公司会不定期让全员在家办公,以让大家习惯于远程协作下也能高效工作。

国家法定节假日

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,公司将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。

带薪休假

凡公司全职的正式员工都享有带薪休假(在本节简称休假)。

  • 员工加入公司每工作满 1 个月,即可累积 1 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。在本公司每工作满一年额外增加一天休假。每年内累计新增休假以 20 个工作日为上限。在入职本公司之时,工龄已经累计 20 年以上的员工,入职时即每年有三天额外休假(也就是工作满一年时一共有 15 天休假)。
  • 员工由于非工作原因,实际出勤天数不足当月正常工作日的 50% 时,当月不增加可休假天数。
  • 员工可根据个人情况以及工作需要安排休假,选择一次休完或分散休完,最小单元不小于半天。休假申请需通过内部请假系统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,请假系统会自动发送邮件通知给全公司。时间较长的休假请尽早提交。
  • 通过试用期的正式员工可提前预支休假,但在任何时候预支休假总天数不超过 6 天。
  • 员工当年度的休假未休息的天数可跨年度累计,但累计未休的休假总天数不能超过 20 个工作日,超出天数作废。
  • 员工离职时,如果有剩余休假,员工需要先将剩余休假一次性休完,再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。
  • 员工离职时,实际休假天数多于应休假天数的,公司会在离职当月的工资中扣除多于应休假天数的工资。

病假

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不能工作时需请病假,休病假须在可能的最早时间通过请假系统提交。连续 2 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,应持有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证明,并在病假结束上班后,将病假证明交人力资源部。

员工病假期间,公司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。

  • 当月的第 1 天病假工资照常发放。
  • 当月的第 2、3 天病假,日薪按 70% 发放。
  • 当月的第 4、5 天病假,日薪按 50% 发放。

事假

员工有私事需要办理而不能工作时,并且无可用带薪假时须请事假,休事假须提前在请假系统申请并得到主管的批准。

事假为无薪休假。工资扣款额=固定工资/月计薪天数(21.75)× 事假天数

婚假

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,需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休假,逾期未休视作主动放弃,不可拆分休假。在入职日期以后领取结婚证的员工才享有婚假。根据《婚姻法》以及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规定,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3 天婚假外,增加假期 7 天。再婚者可享受国家规定的 3 天婚假。

产检假

国家规定在职女员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,在规定的范围内,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,算正常出勤对待,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:

  • 怀孕第 1-6 个月,每月可享受 1 天产检假,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;
  • 怀孕第 6-7 个月,每个月可享受 1 天产检假;
  • 怀孕第 8 个月,每月可享受 2 天产检假;
  • 怀孕 9 个月以上,每月可享受 4 天产检假,但其中 2 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。

产假

是指在职女员工在分娩前后一段时间内的特殊休假待遇。产假是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的,不可拆分休假。

  • 单胎顺产者,给予产假 98 天,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,除国家规定的 98 天产假外,还享受 30 天生育奖励假;
  • 难产者,增加产假 15 天;
  • 多胞胎生育者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 15 天。

流产假期

  • 12 周以上 16 周(含)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15 天;
  • 16 周以上流产的产假为 42 天。

二胎产假

  • 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,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。

陪产假

  •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,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 15 个自然日。